各處(室)、院(部):
畢業生實習是學校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必要環節,多年來我 校始終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廳等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校畢業生實習工作的管理和服務,現就我校畢業生實習工作相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所有畢業生實習均應按照學生自愿的原則,采取統籌自愿實習和自主實習相結合的方式,任何二級院系和個人不得強制、 變相強制學生前往指定實習單位實習和強制簽訂實習相關協議書。二級學院應提供實習單位名單供學生自主選擇并允許學生自主安排實習單位,不得將學生對實習單位的選擇與畢業證掛鉤,鼓勵學生自主尋找高質量實習單位。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將對相關二級院系或部門黨、政主要 負責人進行問責,取消所在單位當年所有的評優評先資格;分管領導和就業科長做出書面檢查;所涉畢業班輔導員調離現崗重新參加學習,學習合格后再予安排工作崗位;直接當事組織人員予以停職。如情節嚴重,證據明確,對主要組織參與和直接 參與、分管的相關人員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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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學院
2020年10月9日